小琼儿 发表于 2015-6-18 22:57:23

济源市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转变作风提升效能

  无规矩不成方圆,不问责难有执行力。5月23日,记者从全市元至4月份经济运行分析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上获悉,《济源市稳增长保运行工作效能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我市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全市稳增长保运行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为确保问责制度落到实处,《办法》对问责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问责主体。其中,单位或者党政负责人被问责的事项主要包括对国家、省、市稳增长保运行政策和部署执行不及时、落实不力;对交办的稳增长保运行工作事项,在限期内不能完成且不及时向稳增长保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沟通;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封门堵路、断水断电、强装强卸事件处置不力;对危害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盗窃、哄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打击和惩处不力;对落不了地、进展缓慢、停滞不前的项目,未认真梳理、剖析,找出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事项;在推行行政审批代办员制度过程中,未积极开展审批代办服务,影响项目审批;在市“三个一”推进会上对交办事项办理不力被通报批评;在稳增长保运行工作中评比落后等。《办法》还规定,公职人员出现失职渎职、工作失误,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利益,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恶劣等情形,也要被问责。
  为确保问责效果,《办法》还对责任追究的方式进行了细化。问责的方式包括约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8类,其中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办法》还特别规定,责任单位和个人如果出现干扰、阻碍问责调查和处理,隐匿、伪造和销毁证据,对投诉人、检举人打击、报复和陷害三类情形之一者,就将被从重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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